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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咨询、代书与案件论证制度

日期:2014-04-17

 

 
 
  一、咨询,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陈述事实,对其提出的法律问题予以口头解答,咨询收费 100 元至 500 元。
 
  二、代书,指当事人仅要求律师按其叙述事实代写文书。代书应当充分体现当事人意志,但有违法内容除外。代书最低收费 300 元。需要分析材料、综合论证的复杂代书属于案件论证。
 
  三、案件论证,指当事人要求律师在综合分析案件材料、综合论证后提供法律意见、撰写法律文书、起草合同等律师工作量较大的复杂业务,案件论证属于非诉讼业务,由双方签订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按照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收费。
 
  四、咨询、代书、案件论证由主任秘书处统一安排专业律师进行。律师不得无故拒绝接受主任秘书处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咨询、代书,给所内工作带来不便者,将给予警告、降低提成、降为实习律师处分。
 
  五、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只接待来所咨询,不提供电话、信函咨询服务。特殊情况确需电话咨询的,应当言简意赅节省时间。确有必要进行信函咨询的,回复后秘书处存档一份。
 
  六、律师接待咨询应当使用标准规范用语,正确适用法律。咨询后律师认真填写来访登记卡,秘书处按照登记卡对律师咨询予以监督。
 
  七、律师接待代书应填写专用的代书登记表,向当事人对代书业务的性质予以说明。
 
  八、案件论证,主任秘书处指派专业律师办理,承办律师需认真研究卷宗,依法提供专业意见。案件论证材料完成后,由主任秘书处组织该专业的律师共同研究后,交付当事人。论证材料副本由主任秘书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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