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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繁旭简介

        孟繁旭,国家一级律师,1993年创办了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现任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政府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曾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等多个社会职务。

        他荣获全国十佳律师(全国仅20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等二十余项荣誉。

        他参与编写了多部法学教材及著作,并在一级、二级刊物上发表了二十余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学论文,在多所部属、省属高校担任客座教授,为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培养法治专门人才作出了杰出贡献。

        他在政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多家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在省、市级多家国有企业担任外部董事,多家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身兼数职的同时,仍以出色的专业能力办理了国内外重大特大案件几十起,重要影响案件百余起,引发国内外法学界、媒体界等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赞誉。

        他创办的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是省内唯一的一家全国文明所(全国仅有十家)。

        他培养的律师团队,在全省仅举办的三次律师辩论大赛中,均获得冠、亚军;在黑龙江省法律共同体(省法院系统、省检察院系统、省司法厅系统)举办的唯一一次辩论大赛和唯一一次演讲大赛中,荣获冠军;在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唯一一次全省青年律师模拟法庭大赛中,囊括前三甲。


               他创办的律所自成立以来牢牢抓住一条主线:坚持不懈塑形象、与时俱进创品牌。坚守“百姓为根、明辨为本、创新为魂”;“ 与时代同进、与人民同心、与祖国同行”;“扎根黑土,服务龙江,回报社会”的治所理念。构建了律所文化、党建文化和秘书管理文化,三文化融合驱动律所发展。他提出,律师事业只有融入到国家、民族的伟大事业中,才能绚丽多彩;律师人生只有服务于国家、民族的伟大事业中,才能闪闪发光。 

        孟繁旭带领孟所一路走来,将上述各项不断付诸实践。融入社会、福于民众、功于国家,把依法治所和以德治所有机结合,心怀仁德。遵天道而行,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遵地道而行,所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遵人道而行,所谓做到元亨利贞,才成就了今天的辉煌,并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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