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站内搜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41号
电话:0451-86350670 8635067 86350672 86350673 86350674 86350675 86350676 86350677 86350678  
传真:0451-86350679   
邮编: 150080

详细内容

律师接待语言规范

日期:2014-04-16

一、语言规范原则
1、律师的语言规范原则是:称谓得体、语义明确、用词得当、语气谦和,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使用“法言法语”,杜绝工作忌语,推广使用普通话。
2、文明规范用语是指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工作特点,为来访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进行良好沟通交流的语言。
3、在工作中为规范服务,维护团结,服务用语要做到“六不讲”,即:不讲低级庸俗口头语;不讲生硬推诿唐突语;不讲讽刺嘲笑挖苦语;不讲有损对方人格语;不讲虚假糊弄欺骗语;不讲伤害对方自尊心语。
二、接待用语规范:
1、律师应当根据自身经验,结合行为环境加强语言训练。
2、在接待来访当事人时要热情、诚恳,“请”字开头,“好”字结尾。接待外地客户时应主动使用普通话。 
3、根据对象、年龄、职务等不同,称谓要得体,如:“同志”、“先生”、“小姐”等。
4、要严格做到“四声”服务,即:当事人进门,应主动起身相迎,有招呼声;当事人咨询,应热情解释,有答应声;当事人委托代理,应谈清楚权利义务,有交代声;当事人离开,应礼貌示意,起身相送,有道别声。要用委婉的语气表达否定的意思。
三、电话用语规范:
1、律师电话用语应符合文明规范,注意控制语气、语态、语调、语言亲切、简练、有礼。
2、及时接听,勿让铃声超过三遍,迟接电话须表示歉意。
3、使用规范用语问好,例如“您好”、“请讲”等。
4、仔细、耐心倾听对方讲话,决不轻易打断对方。
5、谈话结束,等待对方先挂电话。
6、工作时间与业务无关电话应简短扼要。
四、日常工作用语规范:
1、日常互相交谈中律师应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隐私,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言语应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律师事务所形象,客观正派,不涉及工作机密。
3、同事之间,见面时应互相致意,如说“您好”、“早上好”、“再见”等。
4、工作中交流接触时,应保持文明礼貌,如说“请问”、“打搅您”、“谢谢”等等。
五、各楼层秘书处应认真配合,督促律师遵守本规定。
六、律师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

所属类别: 事务所专题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

版权所有: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黑ICP备19007863号-1

    电话:0451-86350670 86350671 86350672 86350673 86350674 86350675 86350676 86350677 86350678

    传真:0451-8635067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41号  邮编: 150080

累计访问量:121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