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与税法
(一)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三)税法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 2.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流转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收对象的一类税收。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
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范围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
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范围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范围
增值税征税范围具体规定
1.特殊项目(31项)
2.特殊行为——9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3.其他特殊行为:3种 ——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混业经营行为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消费税
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1.烟: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2.酒及酒精: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医用和食用酒精。
3.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3.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4.5.鞭炮、焰火
6.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8.小汽车
9.摩托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11.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
四、税率
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 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白酒、卷烟两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
消费税税率从高计算: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2.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五、计税方法
某啤酒厂既生产甲类啤酒又生产乙类啤酒,五一节促销期间,直接销售甲类啤酒200吨,取得收入80万元,直接销售乙类啤酒300吨,取得收入75万元,销售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内含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各18吨),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啤酒厂应纳的消费税为多少?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营业税
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计算方法
某公司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该公司装饰装修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为多少?
1300(万元)*3%
所得税
即收益税,是对企业和个人因为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所取得的各种收益为征税对象的税。
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四 应纳税所得额认定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即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扣除项目: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 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1.资源税
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2.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3.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4.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
1.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5.2.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买、进口、受赠、自产自用、获奖使用、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6.3.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
7.4.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