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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日期:2012-03-02

  2010年7月30日,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在井冈山召开。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吴爱英部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律师实际,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推进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要坚持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中创先争优,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和保障创先争优活动,用党建工作成效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吴爱英部长的讲话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的关系进行了正确评价,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多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坚持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实现了全覆盖,有力地带动了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势在必行。
  笔者是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着一定的认识,现笔者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对如何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现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谈一谈自己的意见。
  一、当前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分析当前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现状,笔者认为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部分律师党员政治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化。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以后的一段时期,由于疏于对律师党员的组织管理和价值观的引导,一部分律师党员在工作中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不参加组织生活及组织活动,组织观念逐步淡化。
  二是非党员律师对入党缺乏政治热情。由于过去对律师行业重视不够,政治地位定性不准,加之个人价值观的驱使,部分非党员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只单纯追求个人利益,缺乏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热情,主张入党无用论观点者大有人在。另有一部分优秀律师认为民主党派政治前景看好,参政议政机会多,集体归属感强,选择加入了民主党派。
  三是司法行政机关很难对律师事务所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律师事务所作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律师执业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只是依照律师法进行监督、指导,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就使得上级党委对律师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律师事务所推行存在一定难度,司法行政机关很难对律师事务所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
  四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缺乏党建专业人才,支部党建工作严重滞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员一般都由律师担任,一般均不具备党建工作专业知识,对组织制度、党员发展程序、党务工作开展缺乏认知,加之,平时需大量时间办理所承办案件,使得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工作流于形式,严重滞后。
  五是组织活动开展存在较大难度。律师职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工作时间不固定,部分律师党员对参加组织活动缺乏热情,党组织对律师党员缺乏制约能力。此外,缺乏经费保障也是组织活动开展困难的重要原因。
  二、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党的领导是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必然要求。建设“五好”支部,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针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各级党组织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难和不足,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为“五好”支部的建立打下夯实的基础,为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要注重培养党员律师的政治责任意识,激发非党员律师的政治热情,使律师党员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律师党员队伍不断壮大要培养律师党员政治责任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律师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观念教育,逐步实现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使律师党员在具备一定政治理论素养的同时,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局,提高律师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要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律师党员参政议政的机会。在2010年末召开的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吴爱英部长强调要关心律师党员的政治进步,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为律师党员参政议政提供了组织支持,指明了方向,将使律师党员的政治诉求得以表达,律师党员的政治作用得以发挥,极大地增强律师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和使命感,也必将激发非党员律师的政治热情,吸引更多的优秀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加入到党组织中来,实现律师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组织应与党委、人大、政协取得沟通,制定措施,做好推荐工作。
  (二)加强组织管理,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
  一是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全覆盖。对于专职党员律师,要建议其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所在律师党委,对于具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应要求其成立独立党支部;对于人数不能达到规定要求,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根据就近及方便活动的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其他支部或选派优秀的机关党员干部与其建立联系,向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选拔推荐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从而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二是加强党建知识培训,在基层培养一批专业党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是最基层的党务工作者,他们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政治愿望和基本诉求,他们的党务工作水平直接影响着党建工作的质量。通过成立业余党校及集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备政治理论素养,具有独立承担党务工作能力的基层党务工作者,改变基层党支部工作严重滞后的局面,以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规范化管理。上级党组织要协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完善人员配备,建议和推荐一批优秀律师党员作为支部委员的候选人。协助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通过建立和严格制度管理,使党支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考评制度,对先进予以表彰,对落后督促整改,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登上新的台阶。
  (三)党建工作和党内活动同律师行业的特点及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展相结合,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党内活动要充分兼顾到律师行业的特点,灵活地开展。既要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还要尊重律师工作时间的不固定性,避免过分增加律师党员的负担,影响其积极性。要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律师党员平时的业务工作中去,并把党建工作同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展相结合,以党建促进所建,以所建带动党建,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外兼修。
  律师党组织要围绕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不断推出新的举措,如要求党员律师在工作时佩戴党徽公开政治身份,建立“党员示范岗”,要求党员律师作出公开承诺,对律师党员的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度进行跟踪回访,建立专门针对律师党员的奖惩制度等。
  (四)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经费保障,保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及组织活动顺利开展
  经费保障是党建工作和组织活动得以开展的根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依托律师事务所存在,党建工作和组织活动经费基本都是由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这就使得经费保障情况与律师事务所的承受能力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个人的政治意识密切相关,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工作和组织活动的开展。
  吴爱英部长在2010年的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优先安排和保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律师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优先安排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还没有就党建工作拨付任何经费。
  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笔者认为经费保障问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一是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划拨。这应该作为一个主要来源,因为这体现了中央和上级对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视,也能够刺激律师党员参与各项党内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盈利性的新社会组织,或为合伙,或为个人开办,在承担党建经费方面因主任个人的政治意识及所内经济状况的不同,各有不同。如果将其视为一个来源,首先应作为一个次要来源,其次要有一个有效的机制,可考虑按党员人数上缴经费,再以党建专项经费的形式划拨,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律师党员个人负担,但这应以律师党员自愿为原则,不可违背其意志,加重其负担。
  (五)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宣传工作,提升律师党员的政治影响力
律师党员这个群体存在已久,长期以来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其却并不被社会所了解,这说明律师党建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建立网站、论坛等宣传平台,及时传播报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最新进展,实时介绍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让社会对整个律师行业特别是律师党员的认识和评价提升到更高层次,进而提升律师行业党员队伍的政治影响力。
  (六)加强律师行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现律师党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双提高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强调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律师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有着很多的自身特点。比如律师都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较强的综合能力,比较自由和独立,一些律师党员虽在同一支部但却分散于各个律师事务所,集中较为困难。律师行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围绕律师行业的特点进行,建立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学习机制,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既要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党课教育、业务培训,也要通过互联网、电化教学等新技术手段鼓励律师党员个人自觉学习。要科学地确定学习内容,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提高并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要完善学习制度,加强管理、考核,建立长效机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实现律师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双提高。
  (七)加强对律师党员的组织引导,鼓励律师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律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律师党组织要加强对律师党员的引导,引领广大律师党员带头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坚持执业为民,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业的基本职责,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方向。积极参与调解和信访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要鼓励律师党员积极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律师党组织要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按照中央和上级要求,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活动,把创先争优真正推向深入。如成立党员律师公益服务团,带领律师党员开展针对社会公众、弱势群体的集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对社会公益事件提供法律援助,对社会热点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如鼓励党员律师借助媒体、网络等平台,通过各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服务民生,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如要求党员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了解民情、民愿,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律途径反映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如借助党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机会,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为企事业单位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引领党员律师自觉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局,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方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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