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理论上,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法律规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比如: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供用电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等。无名合同,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法律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比如,培训合同、雇佣合同等。由于有名合同在《合同法》中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因有名合同发生的纠纷在实践中比较好处理。但是对于无名合同,由于《合同法》对此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因无名合同发生的纠纷应该适用什么规定加以处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4条的规定,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纠纷,可以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张志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