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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劳动合同有哪几种

日期:2009-11-15

 

  《劳动法》第二十条一款规定按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1)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明确规定合同有效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时,合同双方劳动法律关系终止,至于合同具体期限有合同当事人约定。
  (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都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该工作完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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