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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歧视引发中国首例宪法平等权案

来源: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3-12-01
        2001年12月23日,四川大学98级法律系学生蒋韬看到中国人民银行招录行员的启事,但其中一个条件让只有1.65米身高的他犯难——“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蒋韬称,这是对身高在1.68米以下的男性公民和身高在1.55米以下女性公民平等权的侵害。2002年1月7日,蒋向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要求维护自己的平等权,希望通过此案为矮个子讨个说法。
  由于招聘歧视引发了中国首例宪法平等权案——川大学生蒋韬状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侵犯其宪法平等权一案。
  本案正在审理之中,法院尚未做出判决。作为律师,我们认为:公开的招聘歧视绝对是违法的。因为《宪法》赋予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同时我国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银行的行员,并不是一个对身高有特殊要求的职业,那么,这种在录用过程中的人为障碍则有悖宪法的精神,剥夺了公民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我们期待着法院早日做出公正的判决,维护法律的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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