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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律师与法官关系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期:2004-06-05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会上强调,正确认识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认清其非正常关系的危害,培养法官独立、中立、诚信的品格,健全完善教育、监督、惩戒制度,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起良性规范、堂堂正正的关系,为维护司法公正而努力。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会上要求,全面把握和认真贯彻《规定》的基本精神,与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一道,共同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
  肖扬指出,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能不能实现。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不规范严重危害司法公正,危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危害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的声誉和形象,危害法官与律师间正常健康的交往。
  肖扬要求,要高度重视培养法官独立、中立、诚信等良好品格,以实现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范化。要培养法官独立判断、不偏不倚、诚实信用、甘于寂寞的品格。要让广大法官树立起强烈的职业荣誉感,自尊、自爱、自强、自信,为荣誉而奋斗。
  肖扬强调,要健全和完善教育、监督、惩戒等制度,形成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综合体系,采取综合治理,多管齐下的办法,自律与他律并重,监督与惩罚并举。肖扬欢迎律师和社会各界对法官进行监督。他说,人民法院要实现全面的公开审判,把审判的全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那些颠倒黑白、弄虚作假、贪赃枉法的法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人民法院欢迎律师以对事实负责任、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对法官的违法行为进行大胆的检举揭发。
  张福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一定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遵守《规定》的各项要求。要准确理解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的基本内涵,即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
  张福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律师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严格对照《规定》的要求,检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错误,矫正偏差,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要积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要认真听取人民法院和法官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处理对律师违反执业纪律的投诉反映,做到投诉一件,查处一件。
  据了解,《规定》于今年3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它是近年来我国第一个系统规定法官和律师在职务内和职务外活动中相互关系的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主持了今天的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沈德咏、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司法部副部长吴爱英、段正坤、张军、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等出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4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贯彻实施《规定》的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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