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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违法令我心忧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07-08-16
        近日,某大报刊中原某市政府以文件方式,公布了在该市纳税前50名大户可以在当地享受特殊礼遇,包括无需审查直接进入市政府、停车场无需交费、交警不能扣车、扣留驾照等等。
        看罢,不禁颇有感慨,政府原本应该成为守法的楷模,怎么居然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的规定视而不见,名目张胆的违法呢?
        在看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条款款清晰明确,到了中原某市却为红头文件让道。思虑再三,笔者品味有两点:
        一、法只是一个为其将来能实现价值的一个前提。“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完善的法律也必须要有守法的人严格的执行才可能表现出来,否则,法律只能是一个摆设,或是掌权者玩弄于手掌上的工具。
        二、政府是规则的制定者,如为长治久安着想,就也该受到规束。
        其实严格执法是政府的生命,可是有些干部就是认识不到。法律不只是约束老百姓的,同样更应当约束和限制公权力的。否则政府还能苛求百姓守法吗?久而久之,百姓对法将不再有敬畏、尊重、爱戴、推崇和信赖。和谐社会还能和谐的了吗?
        真的,凡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我想都可能有我的想法,那就是政府守法让我欣喜,政府违法令我心忧。因为我希望社会有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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