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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久执不了有绝招

来源: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9-08-28

                                                    案件久执不了有绝招
                           ——有感《陈建教:解决“执行难”算我一个》

2009年8月14日,人民法院报报道了一则《陈建教:解决“执行难”算我一个》的报道,报道原文附录如下:

主人公小档案

陈建教:“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先进工作者”、湖南省第八、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2009年8月10日,黑龙江省明水县残疾人谢桂华在儿子的搀扶下,不远千里专程来到湖南省石门县,给陈建教送来“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大红锦旗,感谢陈代表向黑龙江省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言,使她与丈夫14年没能讨回的22万多元工程款得以执行到位。这是陈建教关心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10多年来,陈建教通过给全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写信建言,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使45起难以执行的案件得到执行,他的履职事迹受到了省内外群众的交口称赞。

他向黑龙江省法院建言

    1995年5月,黑龙江省明水县居民宋国有与该县体委(后与县文化局合并改为文体局)签订了一份维修县体育馆主席台、篮球馆、围墙等工程协议。宋国有按协议要求完成了施工工程,但明水县文体局仅给付宋国有工程款6000元,尚欠81732元一直未付。宋国有向明水县法院起诉,可县文体局仍分文未付。县法院应宋国有申请,依法查封了该县文体局图书馆和另外一套房产予以诉讼保全。但在该院执行局准备将其拍卖后兑现执行款进行开庭听证时,文体局局长缺席,致使听证没有继续下去,执行无法进行。2000年,宋国有意外摔伤成了三级伤残;2003年4月,妻子谢桂华又突发脑溢血,造成右半身偏瘫,两个读书的儿子上学面临辍学的危险。10多年来,他们家共欠债15万元,为了还债。别无他路的他们只得于去年把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子卖掉还债,生活处境十分艰难。走投无路的宋国有和妻子谢桂华与儿子通过新闻媒体看到家住石门县的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关心,经过他的建言,使不少中止了多年的执行积案“起死回生”,于是写了一封求助信给陈代表。
    陈建教把情况全部弄清,理清思路后,把《关于执行法院判决,救救两位残疾人》的请求信,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分别寄给黑龙江省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很快,黑龙江省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高级法院院长还专程打电话给陈建教,对他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感谢。绥化市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经与明水县委、县政府以及明水县文体局协调,22.5万多元工程款分批支付给了宋国有,使这一执行难案得以顺利执结,也为宋国有解了难。

他直接找到了市委书记

    湖南省常德市的徐远弟、祝志蓉夫妇用多年的积蓄购得一套住房。徐的年过六旬的父母徐厚望、曾先华为祝贺儿子媳妇乔迁新居,于2001年2月1日到丁绍华所租的常德师范门面开办的“家家有燃气用具批发部”,购买了一台“三角牌”热水器以及相配套的“雄鹰牌”可调式调压阀等相关配件送给儿媳。2001年2月28日夫妇俩搬入新房,用新安装的热水器洗第一个澡时被劣质的热水器产生的有毒气体双双毒死。
    2003年9月23日,该案后由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丁绍华、浙江省慈溪市雄鹰阀门有限公司赔偿给被害人经济损失134322.2元和334651.9元。但被执行人丁绍华想尽办法推脱逃避执行。徐厚望向陈建教求助,经认真调查后,陈代表起草了《关于执行(2003)常民再终字第25号判决书的请求》一信,专门找到了当时的常德市委书记程海波作了汇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迅即把陈建教的建议批转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一方面致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委托执行慈溪市雄鹰阀门公司,一方面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督办函,要求将该案尽快执结。此后,经浙江慈溪市相关部门,武陵区委、区人大、人民法院多方共同努力,该案终于执结。”

  笔者之所以关心该报道,是因为报道中有黑龙江的案件,是因为省内法院自己执行不力,当事人救助法院无望,救助于省外的人大代表,最终才执行完毕。 95年的案件,执行至今,历时14年,14年间,依据报道,当事人也申请了执行立案,并没有放弃。为什么当事人多年的奔波无效,而一个省外的人大代表的一封特快信就化解了14年尘封的债务?笔者认为,恐怕还是人大代表的身份和家丑外扬的缘故吧。如果没有这封信,此案何事解决,仍不得而知。
  我们感谢这位省外认定代表的同时,也似乎找到了一个关于执行的窍门,那就是:希望我省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学习一下、借鉴一下本案的执行方法,还是先到省外看望一下人大代表老大哥,他的一封信顶你跑14年,免得自己去衙门空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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