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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佳律师孟繁旭先生出庭为刘贵亭辩护

来源: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8-01-24
   2008年1月18日上午,刘贵亭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及单位行贿案件在湖南省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大法庭落下帷幕。至此,刘贵亭案件的辩护工作告一段落。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的紧张有序,控辩双方激烈交锋。尤其是全国十佳律师孟繁旭先生的辩护,新颖、独到、准确而又不失大家风范,受到旁听人员及法庭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孟律师的辩护,不但针对刘贵亭案件具有借鉴意义,也对我们所有律师的辩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他的独到视角,从不同角度看问题的方法,给律师以启迪,也给法院的审判工作以新的思路。很多时候,控辩双方往往都是从各自角度看问题,辩护人往往只想让自己的当事人都无罪才好。但是孟律师的辩护,充分考虑了控辩双方的不同立场的不同意见,从审判思维上切入案件主题和要害,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旁征博引、巧妙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使得整个案件获得了一个良好的法庭效果。
    对于广东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这次庭审活动,充分体现了现代司法理念的司法改革成果,使得控辩双方都能够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是否有过错以及错在哪,被告人的主观目的是什么以及是否为单位利益,都能够在法庭上充分说明和阐述。不仅对被告人是一次法律教育的机会,也让所有旁听人员有一次良好的学习机会。被告人从开始的不理解,到最后理解了尽管是为单位利益,但触犯了法律也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可以说,被告人对某些犯罪行为发自内心的认罪伏法,以及对被告人客观公正的审理,是这次法庭审理已经达到的预期效果。至于控辩双方站在不同立场发表的不用意见和观点,也有可能成为法学理论中继续争论和存在问题,但通过激烈的辩论所折射出的法学理念和法治追求,是我们得到的最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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