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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关于设立“东北农业大学孟繁旭律师学院”的通知

日期:2004-03-20
  2004年3月4日,东北农业大学向校所属各院、部、处、办和直属、附属单位下发关于设立“东北农业大学孟繁旭律师学院”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附图)

东北农业大学关于设立“东北农业大学孟繁旭律师学院”的通知
    
  各院、部、处、办和直属、附属单位:
  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和社会发展对律师人才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办学机制,拓展学校的招生渠道和办学层次,充分利用学校的网络办学资源,推进法律专业的建设,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经2003年11月7日和2004年3月4日两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依托人文学院法律专业设立东北农业大学孟繁旭律师学院,按照校设二级学院管理,以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为学生实习基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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