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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真心感动 表心情锦旗相送

日期:2004-04-08
  2004年4月8日8点30分,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刚一上班,便走进了两个当事人,快步走到主任室,恭恭敬敬地送上了一面绣有“不畏权势,仗义执言”八个大字的锦旗。以此感谢该所为他们依法维权,最终使法院判决撤销了阿城公安局违法行政没收他们房屋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是这样,阿城公安局在办理刘成文、郭雅琴邪教案件时,将他二人暂住使用的房屋一并予以了行政没收。但实际上该房屋产权系刘颖和张秀芩所有。作为案外人,均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显属主体错误。故聘请了该所律师唐学文为其讨还没收财产。经过两次公开审理,法庭上,讲法摆理,最终阿城法院于2004年4月7日下午向当事人双方送达了判决书,判决刘颖、张秀岑胜诉。
  当事人及其亲属均为此案件的胜诉而感到分外高兴,感谢我所主任律师的关注和办案律师为之所付出的心血,无以表示感激之情,呈送锦旗一面了表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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