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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04-04-17
孟繁旭委员:
  您提出的《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初探》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最近省农委正在与省法制局协调,准备向省人大提报农  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立法计划。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些原则规定具体化,将对新增人口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二、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财政、农业等单位正在就彻底解决村级不良债务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包括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特别是那些由于政策和体制原因造成的不良债务,  已经引起了国家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据我们了解,现行的征占农民土地补偿的有关规定与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不适应的问题,  已经引起国家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省国土资源厅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对原有征占农民土地补偿办法进行修订,  出台新的管理规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省从2004年起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烤烟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征税不合理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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