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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年终总结大会纪实(三)-----所党支部书记工作总结全文

日期:2004-12-20

 

    中共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2004年一年中,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上级直属律师党委领导下,在孟繁旭主任和全所律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较圆满地完成了二00四年度中的各项党务工作,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发展和围绕所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日活动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和收获。
    一、积极开展了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党员在所内开展律师执业教育和整顿教育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首先,在今年年初,党支部即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强调要求全体党员要积极响应和带头模范地贯彻执行我所关于2004年工作要点和有关决定,全体党员在学东菜,创建人民满意律师所活动中,在全年执业活动中,切实做了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律师队伍建设讲话精神以及《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执法活动的规范》17条等,并组织全所党员进行座谈讨论。
    第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党的文件,增强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通过上述系列教育和开展学创活动中,使党员在律师执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党支部宣传委员王克翥同志做出了较大贡献。学习之前收集教育材料,学习中负责领讲、辅导,在参加学习中表现较突出的还有:葛有林、李琦、张志民、姜蕊等同志,特此提出表扬。
    二、积极开展了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我所现有党员18名。今年以来,党支部通过开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已有一名预备党员经培养转正为正式党员(我所新党员姜蕊律师),此外,我们还积极重点地培养了两名入党积极分子。一位是我所青年律师付佳何,另一位是我所年青的打字室秘书谭晶。在开展组织建设和新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中,党支部组织委员回宝刚律师、新党员介绍人葛有林律师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丛彪、董平、张志民等律师,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特此提出表扬。
     三、党支部组织全所党员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为配合所里开展学东菜,创建人民满意的律师事务所活动,开展了较为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
今年以来,在开展党日活动中,党支部认真吸收和采纳了党员们提出的非常好的建议和意见,在所里开展学创活动中,在抓好全年日常党日学习和组织生活的基础上,在开展丰富多样的的党日活动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新党员姜蕊律师转正宣誓仪式时,把新党员的转正宣誓工作同纪念建党八十三周年的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三周年暨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活动。在开展活动中,不仅党员积极参加,还吸收了入党积极分子和所内部分非党员律师参加。省司法厅律师直属党委王建辉书记、省律协宣传部朱宏伟部长和孟繁旭主任也应邀参加了这次活动,并对我所的党支部和党员们做出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
    二是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这方面的活动共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开展了为救助失学儿童献爱心的捐款活动,全所在捐款时的在册党员律师每个人都积极主动地为失学儿童捐了救助款,特别应值得提出的是,我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回宝刚律师一个人一次就捐款三百元,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表扬,在此也特别提出给予表扬。另一方面是把党日活动安排在社会福利院进行,开展了一次以为老年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主题内容的党日活动。在11月19日(星期五)的下午,我所的部分党员律师丛彪、王克翥、李琦、方显辉、李岩、姜蕊和非党员律师助理侯薇、王琦及秘书处党员肖冰等十名同志前往省社会福利院为几十名老年人进行了一个下午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受到了福利院的领导、工作人员,特别是众多老年人的热烈欢迎。市电视台的都市零距离栏目还派记者现场进行了录像和采访,使这次活动实现了多盈的效果。一是社会福利院的老人们受到了我们所党员律师给予的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二是我们通过开展走出去过党日生活的活动,扩大了参与活动者的视野知识面,受到社会主义优越制度的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教育;三是扩大了我所的知名度和影响。特别是在我们与那里的老人们和工作人员合影留念后,准备上车返回时,老人们拉着律师们的手,那种恋恋不舍希望下次再来的情景,特别令大家受感动。
    四、加强了与上级党组织和所行政领导的请示汇报和以及与非党律师们的情况勾通联系工作。一是党支部在开展工作前后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所领导请示汇报,取得上级组织领导和所行政领导的支持;二是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全年编发以党支部活动为内容的专题简报六份,并将有关情况发在所内网站上;三是注意将有关工作情况以发通知、贴简报的形式在所内公布。
    回顾一年党支部的工作,我们支委会认为,党支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主要应归功于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归功于所主任孟繁旭和全所律师对党支部工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督促,归功于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但由于我们支委会努力不够,特别是所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有时不够积极主动,有些工作不够扎实,在积极调动和发挥其他党员工作积极性方面做得还不够,但我们支委会有决心、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之处,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再创佳绩,要继续保持省、市司法厅党委授予的先进党支部的荣誉,争取在新的一年里,继承争创先进党支部,继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我们律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我们所的全面发挥和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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