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母子公司对子公司行使哪些职权呢?
1、决定子公司的领导体制,任免子公司的经营者(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2、组织清产核资,核实资本金,进行产权登记,出具出资证明。
3、决定、批准子公司的经营方针。
4、决定、批准子公司的资本经营形式。包括子公司的公司制改造,中外合资、合作,承包、租赁等形式,并作为该子公司的股东单位,或发包方、出租方。
5、审批或报批子公司的股权变动,包括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6、负责收取子公司股利以及转让子公司股权后的所得净收入 。
7、依法决定、批准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重组、兼并,收缴破产子公司的剩余财产。
8、负责审批子公司财务决算,贪污决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方案,决定增加资本投入。
9、决定依照产业政策和调整结构的需要进行的重大对外投资。
10、审批子公司的借贷规模。
11、负责统一规划集团内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
12、负责向子公司下达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与监督。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关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