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提交哪些文件?
设立公司是常有的事,但却常因申请人不清楚其中的具体规定而多跑很多路,浪费了许多时间。实际上,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报审批,并于审批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应由审批机关重新确认文件效力或另行报批。
申请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章程。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制订,也可以由董事会制订、报国家授权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
(3)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4)证明申请人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的有关文件;
(5)载明公司董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公司住所证明;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关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