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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减少注册资本?有何规定?

日期:2009-10-12

 

  四、公司能否减少注册资本?有何规定?
  公司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其程序是:
  (1)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二人以上的,应当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直接作出决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通知、公告。
  公司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公告应当在全国报纸或地方报纸上进行公告。
  (4) 债权人提出异议。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作出决定,并于此期间内通知公司,否则,公司将视为其没有提出要求。
  (5) 修改公司章程,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在审核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应重新审核其经营范围。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关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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