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如果机动车辆准备上路行驶就需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这里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新的买的车辆尚未登记的如果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它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后才能上路行驶,但应当在临时期限内办理正式登记,否则超过核准临时期限依然不能上路。第二种是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发生抵押、买卖过户、所有人发生 变更、注销等情况下也应当到车辆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但应当注意的是我国的这种车辆登记制度仅是一种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登记,不是车辆所有权登记。这种登记产生的另外一个结果就是可以作为车辆所有权的证据,而不能作为确权依据。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韦 林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