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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 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日期:2009-11-14

 

  所谓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这里所指的商品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产品,不论是否为经加工制作的产品或天然产品,也不论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更不论是否为成品、半成品或原料。服务则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可供潜在的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可以看出,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医疗、文化、教育、保险等各个方面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只要是法律允许的,均属该法保护;法律禁止购买、使用的商品和禁止接受的服务,则不属该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充分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等),参照本法执行。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消费者一般指为满足生活需要的自然人。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则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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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凯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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