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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什么是虚假广告?

日期:2009-11-14

 

  广告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那么,什么是广告呢?广告是指为了商业目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对商品所进行的公开宣传。广告的功能在于通过上述宣传媒介,向用户和消费者介绍某种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存在,诱发人们的需求欲望,以致产生商业交易的行为,进而达到传播商品信息、促进生产、扩大流通、指导消费的目的。广告在现代商品社会中,既是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进行促销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大消费者、用户进行商品或服务选择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要求广告的内容是真实、健康、清晰、明白的,以任何弄虚作假的形式来蒙蔽或者欺骗用户和消费者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追求商业利润,经营者在广告中对其商品或服务进行不实宣传,以及经营虚假广告的事件屡有发生。所谓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种是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客观事实不符,另一种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比如,在广告中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商品谎称已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非优质产品谎称已获某级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使用劣质原材料制成的商品谎称使用某种优质原材料制成,或者使用“全国第一”、“誉满全球”等字样,等等。
  做虚假广告的行为不仅严重挫伤了公众对广告的感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商品生产者相互之间正当的竞争关系,同时也损害了企业和广告部门的信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赵凯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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