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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房风险有哪些?

日期:2009-11-13

 

   只有了解风险,才能避免风险,只有知道陷阱,才能不落入陷阱。
  本律师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购房人在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较大,最容易发生纠纷。购房人应多加注意。
  1、房产开发商在收取了购房者的房款后,由于多方原因,无法完工,形成“烂尾楼”,导致购房人长时间无法进户。
  2、购房人草率地听从房产开发商的劝说交纳了定金(或订金),而后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被迫签订不符合自己意愿的合同。
  3、房产开发商告之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购房人与之签订合同并交付首期款后,银行认为购房人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按揭贷款搁浅。此时,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若无约定,则购房人将处于二难境地,买又买不起,退又不给退,十分尴尬。
  4、房产开发商在广告中做虚假宣传,购房人信以为真,在合同签订时又没有将广告的内容写入合同书;或者轻信售房员的口头承诺,草率签订合同。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6、由于开发商手续不齐全或不合法,购房人进户后迟迟无法办理产权证。
  7、开发商将经济适用住房谎称商品房对外公开发售,许多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证时才知道上当。
  8、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变更设计或规划,或者告知虚假的周边环境,购房人进户后才知道房屋结构及周边环境与开发商的承诺大相径庭。
  9、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约定面积发生误差。
  10、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拍卖、执行,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11、开发商因债务案件被人民法院查封或被执行了房产,导致开发商对购房人违约。
  12、开发商为融通资金做假的银行按揭贷款,而后将同一房屋卖给购房人,或者直接一房二卖,都导致购房人无端的被卷入诉讼。
  风险还有许多,以后逐步介绍。为了避免或减少风险,那就要求购房人尽可能更多地了解开发商的情况,认真地审查有关证件,仔细阅读合同文件并慎重地签订合同书,当然所有这一切的实现,要求购房人对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有相当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和理解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徐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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