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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看新星号被击沉事件还需要什么?

来源: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9-02-27
  俄新社18日报道称:“新星”号属于中国香港某货运公司,此次给俄罗斯滨海区运送了一批大米。但卸完货后,收货方因质量问题拒绝接收该批大米并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扣押该货船以弥补损失。之后,船东给“新星”号船长下命令,要其立即返回。而俄滨江区边防处则宣称,“新星”号离岸时并未得到俄方批准,而且非法穿越了俄罗斯边界。该机构官员说,俄方曾给出多次停船信号,但“新星”号仍向中立水域航行,不得已才开火,而在下沉期间,“新星”号的船员也并没有向俄边防军发出求救信号。
  中国后外交部称:“2009年2月15日,一中国货船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附近海域遇险,船上10名中国船员中有3人获救,其余7人失踪。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和驻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有关官员已前往事发地探望我获救船员,并协助有关公司处理善后事宜。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俄使领馆已分别向俄驻华使馆和有关部门提出交涉,要求俄方协助全力搜寻失踪船员,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目前,俄方搜救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但据俄方告,我失踪人员生还希望渺茫。”
  对此,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次事件呢?对此,已经引起各方人士注意和关注,意见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具体情况应当具体对待,在确定俄罗斯是否有权击沉该船只之前,还需要先弄清如下问题:
  一、击沉船只的具体海域,以及该海域的性质:
  外交部对外仅称“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附近海域”,并没有明确是什么性质的海域,是属于领海,还是属于公海?是12海里以内还是24海里以内?都没有明确。
  领海:曾被称为沿岸水、沿岸海、海水带和领水,在地理上是指与海岸平行并具有一定距离宽度的带状海洋水域。 按海洋法,领海定义为:“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各国宣布的领海宽度有3海里、4海里、6海里、12海里、20海里、30海里、50海里、70海里、100海里、200海里等不同的宽度。其中,中国、苏联、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阿尔及利亚、埃及、扎伊尔、苏丹、摩洛哥等77国规定的都是12海里,居大多数。
  海: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 专属经济区 、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 领土 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二、船舶的国籍应当确认清楚:
  船舶的国籍:每一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船舶悬挂某一国家的国旗即具有该国国籍 ,这个国家即该船的船旗国。船舶在公海上只服从国际法和船旗国的法律。在公海上行驶的船舶 ,必须而且只许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船舶在一国登记、取得其国籍的条件,由该国的国内法规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要求“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船旗国对在公海上有权悬挂其旗帜航行的船舶有专属管辖权。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法律管辖并受其保护。军舰在公海上享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专门用于政府非商业性用途的船舶亦同。
  “新星”轮是由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以光租的方式,于2006年从浙江通宇公司租赁经营。为了经营方便,将原船名“鑫通宇 108”改为“NEW STAR ”(新星),并悬挂塞拉利昂旗。以,虽然该船属于中国公司的财产,但由于该船悬挂的不是中国国旗,所以该船舶的国籍不是中国。但由于船舶所有权是中国公司,船员包括中国公民,所以外交部提出叫交涉也是正确的。
  三、是否在俄罗斯的追击权范围辖区内:
  紧追权(追击权): 沿海国有权对违反该国法律的外国船舶进行紧追。紧追必须在该外国船舶或其小艇之一在追逐国的内水 、领海或 毗连区 内开始。如果外国船舶违反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法律、规章,紧追也可从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开始 。追逐只有在外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驶信号后,才认为开始。紧追必须连续不断进行,不得中断。当被追逐的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或第三国领海时即应中止 。
  24海里以内: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海战法》相关规定,领海12海里以内,各国自己的执法机构有权对可疑船舶采取行动来维护领海、领空的安全;如果超出12海里领海,某些情况下有权实施紧追权,即对可疑船舶再行紧追12海里至毗连区,12海里毗连区连同12海里领海加起来总共24海里。
  24海里以外:如果超出24海里以外,即超过毗连区最大范围之后,就海上航行而言已经属于公海范畴,根据公海航行自由的原则,任何国家执法舰船,包括舰艇、警用船舶和飞机都不能再对可疑船舶进行追击、拿捕或威胁,更不能贸然使用武力。
  当然,以上这些问题确认清楚以后,相应问题才能解决,否则贸然探讨这一焦点问题还有些为时尚早。更主要的是,既然涉及到国际问题、外交问题,相信相关当事国会妥善处理的,尤其相信我国政府更会将问题处理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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