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二奶维权”其实是一种试探

来源:中国网 日期:2010-05-31
  记者从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到妇联维权的二奶还真不少,她们中有一位疑被“大奶”买凶毁容,最近又被男人狠心抛弃,欲哭无泪;还有一位,宫外孕导致终身不孕,日日以泪洗面;二奶维权问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城市晚报》5月30日)

  任何一个群体都有两面性,二奶也是如此。有的住洋房开跑车过着光鲜的生活,有的却惨遭“大奶”买凶毁容,或因没钱给孩子买奶粉而哭泣,或为孩子落户问题纠结不已。前者遭人鄙弃,后者却以悲情的泪水获取了世人的同情:一失足成千古恨,她们其实也是受害者。

  近年来,随着另类二奶遭遇的曝光,社会上开始刮起一股“二奶翻案风”,她们甚至像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一样被贴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于是,“二奶维权”应运而生。2006年6月,北京律师郑百春创办“二奶维权网”,率先扛起了“二奶维权”的大旗。二奶们也开始摆脱道德枷锁的束缚,光明正大地走进妇联、法院要求维权。但是,泪水不是弱势群体的认定依据,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并不一定就是弱势群体,就像流落街头的小偷即使生活困顿也非弱势群体一样。二奶的身份本身就是违法的,不能和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相提并论,我们不可能像保护后者那样对二奶给予特殊保护。

  说到底,“二奶维权”就是个伪命题,因为二奶原本就无“特殊权益”可维。她们享有的权益就是法定的妇女权益,和任何一名普通妇女并无差异。同时,她们遭遇的权益损害也和普通妇女一样:或者是人身权受损,比如被“大奶”买凶毁容;或者是财产权受损,比如遭到敲诈勒索。而上述权益损害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何须为其专设网站甚至将其升格为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

  其实,有人之所以提出“二奶维权”问题,想要维的并非二奶作为一名普通妇女的“法定权益”,而是二奶作为一名“二奶”的“特殊利益”,比如子女抚养问题、孩子落户问题、婚姻遗弃问题等等。二奶们希望子女得到合法的身份、良好的抚养,希望和“宋思明”白头偕老,甚至希望取代“大奶”的位置。但是,这些“特殊利益”是违背基本道德准则的,也是不为现行法律所承认的,不需要也不应当去加以维护。

  “二奶维权”观念的盛行其实是一种试探,是二奶群体对道德承受底限和法律容忍程度的试探。倘若社会对这种试探给予默认甚至鼓励的态度,固有的二奶形象将被颠覆,二奶群体背负的道德枷锁和法律约束也将被抛弃,“二奶的美好时代”将成为现实。如此一来,传统的婚姻观念、道德准则、法治标准都会受到猛烈的冲击,等待我们的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难以想象。总而言之,不管是普通妇女还是二奶,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法律都会给予不偏不倚地予以保护。但想要通过正当渠道维护二奶的“特殊利益”,道德、法律和公众必须坚定地说不,“二奶维权”,可以休矣。

所属类别: 事务所专题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

版权所有: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黑ICP备19007863号-1

    电话:0451-86350670 86350671 86350672 86350673 86350674 86350675 86350676 86350677 86350678

    传真:0451-8635067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41号  邮编: 150080

累计访问量:1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