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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记者采访鞠文英律师点评--电梯停用风波

来源: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1-10-25
2011年10月19日,《生活报》记者孙海颖就部分居民拖欠电费将电梯停用一事采访了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鞠文英律师。10月20日见报以后,包括东北网、新民网在内的多家网站进行了转载。

“开运花园”电梯停用风波
                   
  生活报10月20日讯家住高层,遇到啥事最挠头?电梯用不了。这不,哈尔滨市中山路57号、开运花园小区楼高19层的4号楼,从这个月11号开始,电梯停了,至今未开。19日,记者走访调查后发现,电梯被停的原因很简单:欠电费。但该楼已经交费的居民觉得很委屈:“我们并没有欠费,但我们得天天爬楼梯,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根本出不了门。原本正常的生活彻底乱套了。”
  镜头1 “同事把我抬上15楼”
  74岁的郭文勤,住在该楼的15层,腿有残疾,是国家级老中医,每周要上四个半天班,自认为受到牵连的郭老说,自家不欠任何费用,却成了电梯被停的直接受害者。“很多外地患者找我看病。电梯停了,我这腿脚下楼还勉强能应付,上楼想都别想。前两天,我实在没办法,只好找我们医院的4个保安帮忙,他们用椅子把我抬上了15楼,4个大小伙子,抬到3楼就气喘如牛,歇了5次,才把我抬回家。”
  郭老说,他家是2005年9月搬进开运花园小区的,当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和电梯费。“头几年电梯运转正常,业主和物业间也相安无事。每逢春节,小区的树上还挂上彩灯,大家对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没得挑。但从2009年开始,物业的服务就大不如前了,小区的设施也开始破损。对此,物业表示,这是因为拖欠物业费的住户太多了。”郭老很纳闷,“我们这个楼都是商品房,平时见面时,多数居民都穿着讲究,夹着包、开着车,按理说不会拖欠物业费啊!”
  镜头1 “我爬到9楼得24分钟”
  郑铁成,今年70岁,住在该楼的9层。“我有肺气肿和心脏病。电梯停了,多数时间只能闷在家中。但过日子,难免会缺个柴米油盐,没办法,只能爬楼梯。”与记者一起爬楼的郑老先生,刚上了两层,就扶着楼梯把手大口喘着粗气。歇了大约3分钟,又继续爬楼。刚到3楼缓台,郑老先生又停了下来。记者注意到,上到9楼,郑老先生歇了4次,花了24分钟。开门时,手都在抖。
  郑老先生说,他家不欠电梯费,但欠物业费。说到原因,他表示,物业服务不到位,“冬天院里积雪扫得不干净。第二年开春时,积雪厚达半尺多。在这儿住的人,尤其是这栋高层的住户,大多不差钱,只要物业服务到位,电梯费、物业费都不会差的。”郑老先生如是说。
  镜头3 “电梯停用后就没下过楼”
  记者在开运花园小区4号楼的一楼门厅看到,电梯门紧闭,不仅按键指示灯不亮,楼道照明灯也不亮。时近16时,记者进入该楼9楼和15楼的两户居民家,发现自来水也停了,厨房洗碗池内堆着没洗的碗筷,“公共设施用电停了,无法二次加压,目前都是限时供水。”15楼的居民无奈地说。
  59岁的王素娥是18楼住户李文智家的保姆。88岁的李老先生因行动不便,只能坐轮椅出行,“电梯没停时,我每天都会去院里溜达两圈。现在可好,电梯停了一周,我只能天天待在家里。”王素娥对记者说,老人脾气日渐烦躁,饭量也小了,“我每天至少要上下楼两次,一次是给老爷子取报纸,一次是去买菜。18楼啊,真是受不了了!”记者在该楼所在的小区院内看到,死树、枯枝很多没有处理,部分步道板也有损坏,小区内的环境并不干净。
  记者了解到,每逢周六、周日,开运花园小区4号楼的电梯和自来水才能正常使用。周一到周五每天16时30分到19时30分限时供水,电梯则全天停用。
  小区物业:77户居民60户欠电梯费
  在该楼紧闭的电梯门上贴着一张“缴费通知”,上面写着:七星物业……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由于物业公司资金严重短缺,开运花园小区拖欠高额公用设施运行电费。从10月11日起,香坊供电局对小区采取了停电措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将“拒付物业费”的行为定义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停电停水的问题,请尚未缴费的业主尽快补交拖欠的费用,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见到开运花园小区的物业――黑龙江省七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汪进时,他夹着一摞厚厚的材料。“你看,这是开运花园小区拖欠物业费汇总表,这些是拖欠电梯费的……”在汪进提供的两张表格中记录着:按使用面积收取物业费,多层0.5元/平方米,高层1元/平方米。截至2011年10月17日,6栋楼近400户居民,总计拖欠物业费819282元。其中,4号楼高层居民拖欠电梯费74240元,该楼有居民77户,今年有60户拖欠电梯费,去年是35户。在2009年之前的7年里,欠物业费的户数始终在10户以下。
  汪进说,电梯停用后,该楼有的业主已经将费用交上了,“已经过去一周多的时间了,电梯费收了不到4000元。2002年至今,七星物业与业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里不仅是业主的家,也是我们物业的家。对收缴上来的费用,我们将首先用于偿付拖欠的公共设施运行电费,以便尽快恢复供电供水。对于这一点,用户可派代表来监督。只要大家把所欠的物业费交上来,我们将立即对破损的步道板和树木进行修理,并保证做好自己的物业服务工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9年前,该楼很多老住户,对于开运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七星物业的服务还是比较认可的。
  香坊供电局:停电是“职责所在”
  “我不是分管营业用电的,但你说的开运花园小区电梯因停电而停用的事,我还是知道的。”19日,香坊供电局党支部书记李树林接受采访时表示,开运花园小区的电梯被停电,是因为长期拖欠高额公共设施运行电费。今年2月,该局曾采取过一次限电措施,但拖欠的电费却有增无减。“长期拖欠电费对供电局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收不上来电费也是失职行为。因次,依据相关法规,香坊供电局在多次催缴电费无果的情况下,在事先明文通知的情况下,给用电设施贴上了封条。”
  用电及时付费,是用电户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及时交纳电费也是电力系统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规则》等法规,对逾期30日未交电费的用户可中止供电。对此,李树林表示,限电停电也是没办法的事。
  律师:物业应积极催费尽早恢复供电
  针对此事,我省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鞠文英表示,对于开运花园小区电梯停用的问题,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都有责任。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质的单位,即便只有一户业主交纳了物业费,物业也应提供完善的服务。如果出现业主拒交物业费或电梯使用费的情况,物业公司应先期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强行停水停电或拖欠到电业公司采取停电后才催缴电费,是一种以牺牲公共权利为代价,进而保全自身利益的不合法行为。此外,从业主角度讲,如果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可以通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业主不交物业费的做法,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也是错误的。
  鞠文英律师说,目前,开运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公共设施运行电费的代收部门,有责任积极催缴业主交费,并协调电力部门恢复居民公共用电。“对于业主来说,缴费是让电梯恢复正常使用、化解现有矛盾必须迈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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