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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记者就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不良消费问题采访了孟繁旭律师

日期:2004-05-21
  正义网山东12月17日电(记者 郭洪平 杨建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在今天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抓住关键环节,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莫文秀说,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落实中央“三个更加注重”要求、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有效措施,是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的有益探索。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莫文秀指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涉及检察机关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全体检察人员的系统工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检察权运行的特点和规律,遵循科学评估、超前预防、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等基本原则,重点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切实找准廉政风险,这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和基础;二是严密防范廉政风险,这是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三是有效监控廉政风险,这是防控机制建设的最终目标。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对廉政风险的预判、防范和化解能力。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使廉政风险防控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巩固防控效果;坚持从严治检,发挥查办案件的促进作用。

  莫文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注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调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等,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全国11个省、直辖市检察机关的代表观摩了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内部监督管理系统演示和规范化建设情况,交流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经验等。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青岛市委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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