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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上访女子仍未走出太平间 律师称涉非法拘禁(组图)

日期:2013-01-29
  台海网1月29日讯 据中新网报道 (记者 李柏杨) 26日,记者从哈尔滨驱车6个小时来到伊春市带岭区,记者来到带岭区职工医院废弃太平间门前,看到有铁链紧锁在屋外的大门上,透过前门的窗户可以看见屋内的陈庆霞一脸憔悴,截至29日上午10时,陈庆霞依然没有在废弃太平间内获得自由。
 
  经过多方协调记者进入屋内,一股刺激性气味气体扑鼻而来,记者看到陈庆霞趟在床上正止不住的咳嗽,当记者告知自己的来因后,陈庆霞坐了起来,精神头也明显好了些许,但嗓音依然沙哑,向记者清楚的讲诉了自己的故事与诉求。
 
  “2003年之前,我们一家三口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当时我养了100多头猪,还经营了一家小浴池,还有我那可爱的儿子,我觉得那就是我心中的小康生活,我现在做梦都想回到过去的日子。”陈庆霞回忆道。
 
  2003年陈庆霞的丈夫宋立升因破坏非典检查站栏杆被劳教1年零9个月。后患上精神病被送往北安精神病院。从2003年开始,陈庆霞因丈夫劳教事件多次前往北京上访,2007年陈庆霞的儿子在带岭区信访办截访时走失,至今下落不明。陈庆霞被送往带岭后对其实施1年零6个月的劳动教养。劳动教养结束后,被当地有关部门安置在一所废弃的太平间内,被限制人身自由已经长达三年。
 
  陈庆霞本人在拘留所时下身瘫痪,而当年的截访者杨海峰则被授予“伊春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并已官至带岭区总工会主席。
 
  “当初我们家过的日子那么好,真的是有太多的冤屈才会去上访,谁不想过安稳的日子?我现在真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告状,我的儿子走丢时才12岁,当时儿子身上没有一分钱,连过冬的衣服都没有,五年了,我没有机会去找他,我想要自由,我要找我的孩子,带岭区不让我走,把我关在这里,他们到底要拘禁我到何时?拘禁我的人是否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陈庆霞声泪俱下地讲诉自己遭遇。
 
  记者联系到了陈庆霞的哥哥陈庆江,远在安徽的陈庆江告诉记者:“我是被逼无奈才离开伊春的,如果我不离开伊春,我的下场会和我妹妹一样。2008年12月,我妹妹被政府接回伊春市带岭区后。2009年1月6日,我家的养殖场就被大火烧得一干二净。我报警之后,派出所官方却称破不了案子。”陈庆江告诉记者,在陈庆霞被关在太平间期间,他曾去要求接妹妹回家,但是“带岭区政府不让,党委也不让”。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单立明律师认为,如果陈庆霞所说的被当地政府关在太平间的情况属实,当地政府就涉嫌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陈庆霞称自己被以禁闭的强制方法,关在太平间内,有专人看守她,并在她的房门上安装了摄像头。当地政府的这种行为并没有通过任何法定程序,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单律师称如果陈庆霞丧失辨别是非能力(如精神病),并且对社会或者他人造成严重威胁且无法自控,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定程序对其进行强制医疗。但陈庆霞住在太平间前没有正规的是非能力鉴定,当地政府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目前诊断出陈庆霞患有精神疾病,也不能改变当初政府行为的性质。
 
  此外,单律师认为,如果当地政府仅仅为陈庆霞换了一处环境较好的住处,但是仍限制其人身自由,那也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如果陈庆霞所说属实,那么当地政府的所谓的“关怀”违背了陈庆霞自身的意愿的,也侵犯了她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
 
  记者就此事向伊春市带岭区宣传部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约见相关几位领导,请带岭区给予官方答复。带岭区委宣传部以“领导都很忙”为由,拒绝答复此事,并派出一辆警车、两辆政府公车全程“护送”中新网记者离开。截至29日,记者未收到带岭区任何官方答复。(完)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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