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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尊严 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活动启动

日期:2014-11-03

     中国法院网讯 (孙剑岚)  “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新闻发布会于11月3日在北京梅地亚中心顺利举行。该节目由中央电视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协办。本届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委员代表、以及出席发布会的数十家媒体共同见证了本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启动的激动时刻。

  2014,依然是不平静的一年,各类违法事件层出不穷,触动着每个中国人的神经,汇聚成海内外关注的焦点;2014,各行各业的法治人物仍然坚守在第一线,用实际行动促进社会法治的进步,为我们共同的中国梦保驾护航;201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再度启程;2014,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再次揭开序幕。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也表决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国家宪法日,这是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举措。

  早在2001年,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被正式定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此,这项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特别节目《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透过推选“年度法治人物”这一视角,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的年度成就、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高度契合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也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精神,我们将整体活动从标题到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推选出的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全方位阐释着宪法至上的精神,他们也是在实践中维护着宪法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典型代表人物。

  每一年度的法治人物评选都让人期待,今年的也不例外,它承载着公众对追寻社会正义、实现公平的期待,更承载着对如何实现法治中国梦的期待。2014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开启了新的征程,法治人物的推选过程角度更加多样化,力求更全面、更权威的反应出“宪法至上的精神”和“依法治国的方略”。此外,今年的活动方案首次进行了24名候选人物事迹展播,其中包括了年度法治大案“刘维刘汉涉黑案”、“跨国药业集团的葛兰素史克中国行贿案”、“上海福喜案”;同时还涉及本年度的一些重大冤狱平反事件;本年度群众关心的环保法、安全生产法;候选人物不仅包括了背篓法官郭兴利这样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包括了本年度一些广为人知的年度新闻人物——来自河北的普通羊倌卢伟,勇拦火车避免了一场灾祸;脍炙人口的夺刀少年柳艳兵和易政勇;还有杭州公交车纵火案的见义勇为群体;今年,我们还会对刚刚过世的法学大家许崇德先生进行致敬,纪念他在中国宪法推进进程中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推选出的本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事迹将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播。最终的年度法治人物揭晓后,还将对获奖人物事迹做后续展播和宣传。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主办方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张宁,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王晓光,以及推选委员会委员代表郑功成,分别就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的重大意义、评选的运行方式、评选委员会的推选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和阐述。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副总监童宁,对本届颁奖礼活动整体设计做了说明。

  “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于今年9月组建了评选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法律界专家学者、媒体界代表及社会文化领域诸多知名人士构成。评选活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的支持下,由各部委推荐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提名入围候选人物,经历初选、复选、展播、终选等环节,并于201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现场揭晓本届年度法治人物的最终获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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