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从法律而言,自然人的身体、健康、生命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权神圣不可侵犯,民法把公民的健康、生命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进行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你的身体健康受到侵害,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索赔呢?这里,邵晓艳律师为你提供诉讼指导。
1、人身权包括哪些权利?
2、什么叫身体权?
3、什么叫健康权?
4、什么叫生命权?
5、人身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
6、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需注意的问题?
7、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8、什么是过错责任原则?
9、什么是无过错原则?
10、什么是公平原则?
11、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2、人身损害赔偿的抗辩事由?
13、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14、致人伤残的赔偿费用?
15、致人死亡的赔偿费用?
16、人身损害赔偿能给付精神赔偿费吗?